业务介绍

商标转让

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,依法定程序,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。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:合同转让、继受转让、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。

提示:商标转让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,必须一并办理转让。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的,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,并由受让人办理转让申请手续。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后,将发给受让人相应的转让证明。

商标转让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,整个流程为申请、受理、审查、公告、核发转让证明。

商标变更

商标核准注册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。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施行之日起,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。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办理转让手续。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,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。商标核准注册之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。

提示: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与转让的区别: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时,注册商标的主体并不发生改变,仅仅是注册人的名称发生了变化。而转让注册商标则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,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。

商标变更完成所需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,整个流程分为申请、审查、公告、核发变更证明。